步驟 1 ・ 建立「緊迫性評分尺」
巴黎協定規定各國須每5年提交更新的國家自主貢獻(NDC),但協定無懲罰機制,主要靠「全球盤點」透明化與同儕壓力——所以公民與社區監督是協定能否落地的關鍵推力。結合此邏輯,師生共同建立5項評估指標:宣告、計畫、預算、減量目標、公民參與,每項0至3分。
步驟 2 ・ 主張-證據-推論論證工作坊
各組用指標給自己縣市打分(0至3),撰寫主張-證據-推論(CER)短文:主張是打分主張,證據是官網文件/新聞/預算書,推論是為何這證據支持這個分數。科學與公民參與骨子裡是同一件事:說得出為什麼。
步驟 3 ・ 對抗式質詢與青年行動參照
兩組互相挑戰:「你憑什麼給那個分?有沒有反面證據?」修訂後的CER更嚴謹。最後引入臺灣青年行動:2019年5月24日臺灣氣候大遊行提出四大訴求(宣布氣候緊急狀態、有效處理氣候危機、零碳臺灣永續健康、召開國民氣候會議),大學生同日在立法院外舉辦「氣候共學堂」,體現青少年正成為地方氣候行動的組織者而非旁觀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