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vel IV|國中 7–9 年級(13–15 歲)
並排展示「全球碳排放量地圖」與「氣候脆弱度地圖」,引導學生觀察:碳排最高的地方,是否就是受害最深的地方?討論:這種落差在道德上意味著什麼?
小組分析樂施會碳不平等報告的核心數據,討論:超高碳排放者(億萬富翁)的私人飛機、遊艇生活方式,在氣候正義框架下應如何被評價?個人選擇與結構責任之間的邊界在哪裡?
介紹氣候正義的三個核心主張:(1)減少排放的責任應與歷史排放量及能力相稱;(2)最脆弱者應優先獲得支持與賠償;(3)氣候決策過程應包含受影響群體的聲音。學生以自己的話整理為一段說明(100 字內)。
班級分為「已開發國家集團」「新興經濟體」「小島嶼國家聯盟」「最低度開發國家」四組,各自閱讀立場卡後,針對「調適資金需求是 2021 年國際公共調適資金的 10–18 倍,誰應該出資填補?」進行談判。每組需提出一個 CER 論點,再尋找共識。
說明 2022 年埃及 COP27 通過「損失與損害基金」的歷史意義:這是首次同意設立專門基金,援助特別脆弱的開發中國家,但協議未承認法律上的賠償責任。討論:為何這個機制談判了 30 年才成立?哪些阻力最大?
討論:臺灣雖非聯合國成員,但作為人均碳排放相對較高的已開發經濟體,在氣候正義框架下應承擔什麼責任?臺灣 2023 年正式實施的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下的國家調適行動計畫(7 個調適面向加能力建構)如何回應國內的脆弱群體?
閱讀一個煤礦社區(可選德國魯爾、美國阿帕拉契或臺灣礦業史)的轉型案例:當化石燃料產業關閉,勞工與社區面對什麼衝擊?哪些轉型方案被提出?哪些成功、哪些失敗?
小組討論:一個「公正」的能源轉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?(例:勞工再培訓、社區參與決策、污染修復、保障基本收入。)各組列出五項核心原則,並說明為什麼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就可能造成新的不公義。
討論:臺灣推動再生能源(太陽能、風電)的過程中,哪些群體可能被忽略?(漁民、農民、原住民族傳統領域、低收入家庭電費負擔。)如何讓臺灣的能源轉型更符合公正轉型原則?
說明倡議書的三個關鍵特徵:(1)以邊緣群體為中心(不只描述問題,而是以受影響者的聲音為核心);(2)附有問責機制(明確說明誰應負責、如何追蹤進度);(3)CER 結構(主張清晰、數據支撐、推理連貫)。強調倡議不是抱怨,而是建設性的改變提案。
個別撰寫校園氣候正義倡議書(300–400 字),對象可以是校長、學生自治會、縣市議員或地方政府。完成後兩兩交換,依「邊緣群體中心(25 分)、CER 結構(25 分)、問責機制(25 分)、語氣建設性(25 分)」評分標準給予書面回饋。
根據同儕回饋修訂倡議書。各組推選代表朗讀,全班投票選出最具說服力的一份,由班級集體簽名後,實際提交至學生自治會或班聯會作為正式提案。
本教案可結合以下面向擴展為全校性行動: